男子幫病友代購格列衛(wèi)被抓 網友自述購買仿制藥經歷
摘要:由于國內對于印度仿制藥的銷售限制,以及國人通過印度直購藥品的不便,產生了新聞中這對夫婦的盈利機會。她們的行為在滿足了眾多病友的購藥需求后,也給自己帶來了利潤。但是,確實是違反國內有關法律的。警察刑拘夫妻倆也確實是依法執(zhí)行,這一點并無過錯。
近日,慢粒白血病患者陸某因幫助上千名病友購買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藥“格列衛(wèi)”,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493名患者聯(lián)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陸某免予刑事處罰。進口藥吃不起,“山寨”藥便宜卻違法,這讓很多站在生死十字路口的患者和家屬們感到茫然與無助。
突如其來的疾病 家屬選擇了印度格列衛(wèi)
記者在國內各大活躍論壇看到,針對“男子幫血癌病友代購格列衛(wèi)被抓”的事情,紛紛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很多患者家屬以親身經歷講述了購買印度仿制藥格列衛(wèi)的歷程。知乎論壇上,網名“Copernicus”講述了自己父親長期吃印度仿制藥格列衛(wèi)的經歷:
我爸在2010年的時候被意外確診為慢粒白血病,我們在晴天霹靂后被告知有一種特效藥可以治療這種病,那就是格列衛(wèi),但是當?shù)弥@種藥需要長期甚至是終生服用,并且藥價高達每月2.4萬時,家人又陷入絕望。這對于一個并不富裕的家庭來說,要想治病也就意味著傾家蕩產,砸鍋賣鐵。那時候自己研究生尚未畢業(yè),在我爸得病之前,自己一直對未來充滿樂觀,爸媽也計劃著盡快幫我買房結婚,家庭雖不寬裕,但也還算有一定的生活質量。老爸確診之后,突然覺得一切都變了,瞬間覺得家里好窮,還買房結婚呢,不賣房就不錯了,以后唯一的任務就是想怎么打工賺錢湊
醫(yī)藥費了吧,所有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全部破滅。
就在這時,得知還有一種印度產的仿制藥,藥效和格列衛(wèi)差不多,但是價格還不到瑞士諾華產的十分之一,花費僅為1600元每月。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我們在網上郵購了這種印度藥,當然我是和印度藥商直接聯(lián)系郵購,試用后發(fā)現(xiàn)效果還是很不錯的,我爸的各項異常指標迅速恢復到正常水平,最關鍵的是,這藥我們吃得起啊。從此,我就一直在網上給老爸定期購買印度產格列衛(wèi)。隨著時間的推移,現(xiàn)在這藥也越來越便宜,前段時間買的價格也就不到350元每月,這個價格完全是大部分家庭都可以接受的了。所以,我很感謝印度產的格列衛(wèi),也正是這種藥的存在,沒有讓我們家陷入砸鍋賣鐵的境地,在保證了老爸的治療以外也保證了家庭的生活水平沒有發(fā)生大的波動。在經歷這個事情之前,自己對印度的感覺就是一阿三、臟亂差國,但是自打我爸開始吃印度藥后,對印度多了百分之三百的好感,甚至有種救命恩人的感覺,沒有這種經歷的人很難理解。
代購“救命藥“被抓 究竟誰之過?
據(jù)空軍總醫(yī)院
腫瘤醫(yī)院院長夏廷毅介紹說,白血病的治療方法以靶向治療藥為主。
骨髓移植以及
化療因為副作用巨大且多復發(fā),已經少有人選擇。而就靶向治療藥來說,“格列衛(wèi)”因其發(fā)明時間最早,臨床效果最穩(wěn)定,成為學界及患者最認可的靶向治療藥物。鑒于國內的格列衛(wèi)價格高昂且要堅持長時間服用,一般的家庭無法承受這么巨大的經濟壓力,而印度仿制藥的出現(xiàn),恰恰讓患者和家屬看到了生命延續(xù)的曙光。但由于國內對于印度仿制藥的銷售限制,以及國人通過印度直購藥品的不便,產生了新聞中這對夫婦的盈利機會。她們的行為在滿足了眾多病友的購藥需求后,也給自己帶來了利潤。但是,確實是違反國內有關法律的。警察刑拘夫妻倆也確實是依法執(zhí)行,這一點并無過錯。
看似大家都沒做錯事,但最后的結果卻讓所有人委屈與不滿,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
瑞士諾華等歐美制藥商有錯嗎:沒錯。首先,沒有他們投巨資研發(fā)的這些特效藥,自然也談不上眾多的仿制藥,那么治病救人就無從談起。而且他們研制成功后,將藥價定的足夠高也是情理之中,一來為了回本,一來確實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從企業(yè)的角度上沒有任何錯。
歐美設定專利保護制度有錯嗎:沒錯,沒有歐美的專利保護條款,藥商自然也就沒有足夠的動力去研發(fā)新藥,也不利于醫(yī)藥業(yè)的進步。
印度設定允許仿制藥物的專利制度有錯嗎:沒錯,如果沒有這項制度,不知道印度會有多少窮人會因生病而無藥可治,也將極大的增加了國內不安定因素。這種制度雖然不利于全球制藥巨頭的專利保護,但從保障自己國內百姓以及扶持本國醫(yī)藥產業(yè)發(fā)展的角度來講,確實是一項實在的政策。
中國執(zhí)法者的行為有錯嗎:沒錯。他們的執(zhí)法確實是依照國家的法律來執(zhí)行,并沒有什么濫用執(zhí)法權的行為出現(xiàn)。
病人買印度仿制藥有錯嗎:于法理上確實是不可取的,但為了生存,購買印度藥是唯一的選擇,還有什么比生存的意義更重要嗎,希望能原諒病人的無奈選擇。
我想,其實國內有關部門對于此事其實是應該做些什么的,企業(yè)的立足點是利潤,但是政府的立足點應該是民生。從嚴格執(zhí)法的角度上,取締夫婦的這種違法行為也無可厚非,但是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考慮到那些無錢買藥的病人的處境。發(fā)達國家的做法是將這筆費用納入醫(yī)保,讓政府或者保險公司買單,印度等不發(fā)達國家的做法則是規(guī)避專利保護或者是強制性仿制,以降低制藥成本,間接地降低百姓的醫(yī)療花費。而我國在制藥上雖然追隨了發(fā)達國家的專利保護制度,但是并沒有健全特殊疾病的醫(yī)療保障,結果就是治病只能選擇進口藥,但價格卻高的驚人,而大部分地區(qū)的醫(yī)療保險又不能報銷,所以大量的病人只能選擇更為便宜的印度仿制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