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是人的最本質特征。我們認識一個人,既可以從其外表、行動等方面加以區(qū)分,也可以從其性格特征方面進行更加深刻的了解。
現(xiàn)實生活中,每個人的性格千差萬別。有的讓人感到和諧、舒服,如謙虛、自信、熱情大方、誠實、無私、勤勞、細心等;有的讓人覺得不舒服,如狂妄、自私、虛偽、懶惰等。歸根結底,性格的類型是由各種性格特征的獨特而有機的結合造成的。這種結合,可稱為性格結構。性格結構的類型究竟應如何劃分,世界各國標準各異,方法不一。
瑞士心理學家榮格的“內向型”和“外向型”的性格理論較為著名。
榮格認為,性格內向的人,很少向別人顯露自己的喜怒哀樂。他們在情感方面經常自我滿足,珍視自己內心的體驗;在他人面前容易害羞,說話慌張,不愿在大庭廣眾面前出頭露面,做事深思熟慮,但缺乏實際行動,常有困惑、憂慮、郁郁不樂之感。性格外向的人,心理活動傾向外部,經常對外部事物表示關心和感興趣。這些人性情開朗活潑,善于交際,但他們不愿苦思冥想,而要依靠他人或活動來滿足個人情緒的需要。同時他們善于在活動和群體交往中表達自己的情緒與情感;不知道害羞,而且健談,交朋友當面就熟;說話大膽、不考慮別人的感情。他們自由奔放、當機立斷并易產生輕率行為,動作快、不拘小節(jié)。
榮格認為,內向和外向,其實不過是程度問題。一個人只是或多或少地屬于內向型或外向型,并非整個都是內向或外向。內或外都是相對而言的。
另外,榮格認為個人還有4種心理功能,即思維、情感、感覺和直覺。思維是一種渴望理解事物的理智功能;情感是一種價值判斷的功能;感覺是一種感官知覺;直覺是一種直接地把握到的而不是作為思維和情感的結果所產生的經驗或體驗。兩種心態(tài)和四種心理功能的不同組合表現(xiàn)為個性的行為模式,這就構成了榮格提出的8種個性性格類型。
從上述各種性格類型來說,每個人的性格類型都是他自己的性格特征的獨特構造。以這種方式形成的性格結構,必然具有自己的特征:
——性格具有完整性和矛盾性
就性格的結構而言,人的性格的所有個別特征,是相互依存、相互聯(lián)系的。它具有完整的統(tǒng)一性,但這種統(tǒng)一性不是絕對的。只有在人的基本態(tài)度完全決定了其余態(tài)度的情況下,絕對的統(tǒng)一性才有可能。然而這個前提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統(tǒng)一性是相對的。因為客觀現(xiàn)實本身有著種種矛盾,現(xiàn)實向人提出的各種要求或人向現(xiàn)實索取之間也存在著矛盾。如在某些人的性格特征中,高傲與謙虛、懶惰與勤奮、疏忽與縝密等因素,構成了性格的對立統(tǒng)一面,于是性格變得復雜。
——性格結構具有確定性
確定性對于性格來說,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如果沒有它,性格就會隨環(huán)境的變化而變化,那樣就顯得反復無常缺乏主見,難于成為改造世界的主體。但這并不是說性格的穩(wěn)定性會固定化、僵化和孤立。人們可以改變自己的性格,塑造良好的性格。此外,性格會隨著環(huán)境的變化而出現(xiàn)一定的改變。正是性格具有確定性和可變性,其在不同的情境中才能顯出不同的生活風貌和特點。正象在內室中對妻子是一種面目,在會客時是另一種面目,在工作時更是一種面目。當然這些都是在確定的性格前提下發(fā)生的變化。性格是各人生活的投影,而又豐富了人的生活。
——性格結構具有復雜性和主導性。
既然性格是生活的投影,就必然具有復雜性,這在一般人身上都有反應。主導特征一般是指人們對待現(xiàn)實的基本態(tài)度。盡管人們的性格復雜,卻都圍繞著主導方面而構成了人的獨特性格。
——性格結構具有表層和深層的特征
一般來說,性格的復雜是基于千變萬化的表象(行為)而言的。其實,性格復雜歸根結底受制于深層因素,即所謂靈魂深處,如動機。正是人們內心所產生的動機是復雜的,決定了行為的復雜性。處于行為和動機之間,便是處世態(tài)度。處世態(tài)度也決定著動機的是否發(fā)生。從根本來說,處世態(tài)度受制于動機,受制于積累的應激經驗。所以了解人的性格,必須縱深窺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