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有妄想癥的桃園男子懷疑父親要陷害他,去年凌晨在家潑灑汽油縱火,導致父死母傷。臺灣“最高法院”24日判該男子8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男子與父母及胞弟同住在桃園八德巿,遭公司資遣后,長期失業(yè)在家,經(jīng)常受到父親言語辱罵,甚至動手毆打。
男子平時有在臥室儲備汽油的習慣,他在2013年6月間凌晨喝完米酒后,因被害妄想癥影響,先擬妥縱火的犯案步驟紙條后,前往父母及弟弟的臥室門前,潑灑汽油并點燃,弟弟因未熟睡,實時逃出并滅火,父母則受到嚴重燒傷,父親后來傷重不治,母親撿回一命。
男子在犯案后,前往一樓客廳要繼續(xù)縱火遭弟弟阻止,便立即騎車逃離現(xiàn)場,后來主動向警方自首。
臺灣“高等法院”審酌,男子放火導致父親死亡,所為違反倫常,本應處以極刑,但考量他罹患妄想癥而不自知,未能適時尋求醫(yī)療協(xié)助,導致妄想癥狀越演越烈,最后一發(fā)不可收拾,且鑒定報告也認定受到被害妄想癥的長期折磨,過去都以壓抑與逃避因應,沒有宣泄管道,直到害怕情緒超出負荷,才萌生犯案動機。
法院認定,男子是因當天身心壓力一時失控而放火,并非事先縝密計劃殺害父親且自首,判刑8年徒刑。全案經(jīng)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