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在服用期間總是有很多的問題是需要注意的,不同的情行下要注意的問題也是不一樣的,那么,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在用量上要注意什么?
使用阿德福韋酯治療前,應對所有病人進行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抗體檢查。使用抗乙肝治療藥物,如阿德福韋酯,會對慢性乙肝病人攜帶的未知或未治療的HIV產(chǎn)生作用,也許會出現(xiàn)HIV耐藥。
HIV的患者在單獨使用核苷類似物或與其它抗逆轉錄病毒藥物聯(lián)合治療時,曾有發(fā)生乳酸性酸中毒及伴肝臟脂肪變性的嚴重肝腫大的報道,包括個別致死病例。這些病例絕大多數(shù)為女性。肥胖和長期核苷暴露可能是危險因素。任何有確切肝病危險因素的患者,在使用核苷類似物時都必須給予注意;但是,在無確切危險因素的患者中也有病例報告。任何患者在出現(xiàn)提示乳酸酸中毒或明顯肝臟毒性的臨床表現(xiàn)或實驗室結果時(甚至可能包括無明顯轉氨酶升高的肝腫大和脂肪變性),都必須暫停阿德福韋酯的治療。
妊娠婦女盡可能不使用阿德福韋酯,如確需使用,應權衡利弊。只有在潛在的受益肯定大于對胎兒的風險時才能考慮在妊娠期間使用阿德福韋酯。阿德福韋酯對HBV母嬰傳播的作用目前還沒有資料。因此,應當遵照標準的推薦方案對嬰兒實施預防免疫,以防止新生兒感染HBV。因為對發(fā)育中的人類胚胎的潛在危險性尚不明確,所以建議用阿德福韋酯治療的育齡期婦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目前還不知道阿德福韋是否會分泌到人的乳汁中。所以應當告戒正在服用阿德福韋酯的母親不要給嬰兒哺乳。
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阿德福韋經(jīng)腎臟排泄,因此腎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調整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不需要調整給藥間期。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的給藥間期的詳細調整方案如下:肌酐清除率為20-49ml/分者,推薦劑量10mg,給藥間期每48小時1次;肌酐清除率為10-19ml/分者,推薦劑量10mg,給藥間期每72小時1次;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后給予10mg,每7天1次(推薦的給藥方案來自每周3次高流量透析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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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王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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