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用藥,除了注意做到藥證相符,正確應用外。還應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服用。許多家庭都有一些備用藥,稍不留意,過期了,服用必然存在安全隱患。
那么,小兒酚氨咖敏顆粒的有效期多久?
所有藥品都有一個有效期,藥品有效期是指該藥品被批準的使用期限,表示該藥品在規(guī)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藥品質量的指標之一。
小兒酚氨咖敏顆粒為遼源市百康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解熱鎮(zhèn)痛藥,用于感冒,發(fā)熱,頭痛等。本品有效期為:24個月。請在有效期內正確用藥。
小兒酚氨咖敏顆粒的用法用量:開水沖服,10歲以上兒童一次1袋(5g),10歲以下兒童遵醫(yī)囑。下列情況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腎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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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楊春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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