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eAg陰性CHB患者多歷經(jīng)了免疫耐受期、免疫活動期和非活動期,故具有年齡大、病程長、肝纖維化程度重的特點。
現(xiàn)多項指南將HBeAg陰性CHB停藥終點提升到獲得HBsAg清除,但現(xiàn)有治療手段下HBsAg清除率較低,大部分患者需要長期服用核苷(酸)類似物(NA)維持治療以避免停藥復發(fā),但長期服藥又可能帶來耐藥問題。
HBeAg陰性CHB的治療終點及可行性
HBeAg陰性CHB通常是病毒在宿主免疫壓力下或自發(fā)性發(fā)生前C及(或)BCP區(qū)變異,導致HBeAg不表達或低表達。
雖然HBeAg陰性CHB患者血清
HBVDNA和ALT水平較HBeAg陽性患者低,但其平均年齡大、肝纖維化程度重且受到病毒前C/BCP區(qū)變異影響,發(fā)生
肝硬化、肝細胞癌(HCC)的風險顯著升高。
因此對HBeAg陰性CHB患者進行有效的
抗病毒治療具有重要意義。
1.以HBsAg清除作為HBeAg陰性CHB治療終點的可行性
2015年中國CHB指南中關于CHB治療目標的最大亮點是提出了臨床治愈的觀點,即“持續(xù)病毒學應答且HBsAg陰轉(zhuǎn)或伴抗-HBs陽轉(zhuǎn)、ALT正常、肝組織病變輕微或無病變”,并具體對HBeAg陰性CHB提出應達到HBsAg清除并至少以NA鞏固1年半。
實際上,在2012年歐洲肝病研究學會(EASL)年會就已經(jīng)提出將HBsAg清除作為“理想的治療終點”。
HBsAg清除者相對僅HBeAg轉(zhuǎn)換及DNA抑制者能獲得更大預后改善,其HCC發(fā)生率較未清除者低60倍,且
肝臟組織學改善率顯著增高(70%vs30%)。
并且,HBsAg清除者停藥后持續(xù)病毒學應答率較高,停藥隨訪1年及3年分別為90.4%及93.9%。
因此,獲得HBsAg清除才是HBeAg陰性CHB可靠的停藥標準,2015版CHB指南也要求對適合的患者盡可能追求HBsAg清除。
然而哪些是適合的患者?
如何盡可能追求?
仍缺乏相應指標以指導臨床實際操作。
從既往研究看,NA及PegIFN單藥治療HBsAg清除率都極低,NA治療48周HBsAg清除率接近于自然清除率(<1%),延長療程無明顯提升;PegIFN治療48周隨訪1~3年,HBsAg清除率約3%~8%,較NA高。
但限于現(xiàn)有的循證醫(yī)學證據(jù),2015版CHB指南在對HBeAg陰性CHB以PegIFN治療的推薦意見是“若經(jīng)過12周治療未發(fā)生HBsAg定量的下降,且HBVDNA較基線下降<2×log10IU/ml,建議停用IFN改用NAs治療”,即給出的是陰性預測指標,而缺乏盡可能追求HBsAg清除的陽性預測指標。
以NA治療則建議“達到HBsAg消失且HBVDNA低于檢測下限,再鞏固治療1年半可考慮停藥”,然而該推薦意見參考文獻對鞏固治療的研究對象并非HBsAg清除人群。
該指南對獲得HBsAg清除率更高的PegIFN僅提出否定預測指標,而對NA治療提出HBsAg清除的要求,可能造成臨床工作者的困惑。
HBsAg清除/轉(zhuǎn)換CHB治療方案的優(yōu)化
研究目前直接針對HBeAg陰性CHB患者、以追求HBsAg清除為目標的前瞻性、大樣本的臨床研究極少,但針對CHB總體人群(包括HBeAg陽性及陰性CHB)的優(yōu)化治療研究表明可提高HBsAg清除率,對HBeAg陰性CHB人群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1.NA與PegIFN起始聯(lián)合治療
Marcellin等的研究是第一次直接以HBsAg清除為目標的大型、多中心、前瞻性研究。
其將CHB患者隨機分為4組,分別為起始TDF+PegIFN聯(lián)合治療48組(A組)、聯(lián)合治療16周后序貫TDF治療32周組(B組)及單用TDF治療120周組(C組),單用PegIFN治療48周組(D組),結(jié)果示:72周時A組HBsAg清除率為9.1%,顯著高于B、C、D組(分別為2.8%、0%及2.8%)。該研究表明HBsAg清除均發(fā)生在應用PegIFN治療組,在PegIFN治療組中相對長療程的聯(lián)合治療組療效更優(yōu)。長期TDF治療盡管病毒學抑制率較好,但無1例患者獲得HBsAg清除。
2.NA治療中加用短程PegIFN治療(ARES)
ARES研究是針對HBeAg陽性CHB在NA誘導后短期階段加用PegIFN擬提高療效的開放性、探索性研究。
具體設計為:
對HBeAg陽性CHB患者予ETV治療24周后分為2組,分別加用PegIFN聯(lián)合或單用ETV繼續(xù)治療24周,48周時獲得應答(HBeAg清除及DNA<200IU/ml)的患者予ETV鞏固治療24周后停藥,未獲應答者繼續(xù)口服ETV維持。結(jié)果示:24周后,加用PegIFN組的應答率較單用ETV組上升更迅速,在72周時差異有統(tǒng)計學意義,但48周及96周時與單用ETV組無統(tǒng)計學差異。
該研究在加用PegIFN期間兩組患者病毒及血清學指標下降程度均有顯著差異,最終未達預期目標可能與聯(lián)合PegIFN療程(24周)及鞏固療程(24周)均較短有關。
但該研究仍有很好的啟示:
加用PegIFN期間HBVDNA、HBeAg及HBsAg水平的下降幅度有明顯優(yōu)勢;停藥隨訪提示加用PegIFN可減少復發(fā)。聯(lián)合治療有助于提升療效。
3.經(jīng)NA治療后序貫PegIFN治療(NewSwitch)
NewSwitch研究是在NA治療有效基礎上,爭取HBsAg清除的開放性臨床研究。
納入基線HBeAg陽性、經(jīng)NA治療后獲得HBVDNA抑制且HBeAg清除的患者,分別予PegIFN序貫治療48周及96周。
結(jié)果示:
治療結(jié)束時,48周組及96周組HBsAg清除率分別為16.3%及21.3%,持續(xù)病毒學抑制率(DNA≤200IU/ml)分別為88.9%及85.3%,停藥隨訪1年,HBsAg清除率為9.8%及15.3%,持續(xù)病毒學抑制率降為59.6%及64.0%。
其中,基線HBsAg<1500IU/ml及≥1500IU/ml的患者48周HBsAg清除率分別為25.4%及3.0%,治療24周后HBsAg<200IU/ml及≥200IU/ml者清除率分別為40.4%及0.0%。
該策略治療96周的HBsAg清除率比48周僅提高了5%,其結(jié)果可能與序貫治療策略中停用NA導致病毒學反彈有關。
該研究還提示:
HBsAg定量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測療效,有助于臨床篩選適合PegIFN治療以追求HBsAg清除的患者。
4.PegIFN延長療程(PegBeLiver)
PegBeLiver研究對HBeAg陰性CHB患者分別予PegIFNα-2a治療48周及96周。
結(jié)果示:
停藥并隨訪1年后,48周組及96周組獲得持續(xù)病毒學抑制率分別為11.8%及28.8%,HBsAg清除率分別為0.0%及5.8%,表明延長療程療效更佳。
24周HBsAg下降≥10%者相對<10%者在停藥1年后獲得持續(xù)病毒學抑制的比例較高(48周組:17%vs9%;96周組:58%vs12%),提示HBsAg下降幅度對療效具有預測價值,且在長療程組這種差異更顯著。
因此,HBsAg下降明顯者更值得延長治療。
5.針對HBeAg陰性CHB的聯(lián)合治療及延長療程
在針對HBeAg陰性CHB患者的多項聯(lián)合治療研究中,Takkenberg等對48例患者給予PegIFN及ADV治療48周后,HBsAg清除率為6.2%,停藥隨訪2年HBsAg清除率提升至16.7%。
曹振環(huán)等將聯(lián)合療程延長至96周,96周獲得HBsAg清除者可停藥隨訪,未獲得HBsAg清除的患者僅停用PegIFN而繼續(xù)NA維持。
48周及96周時HBsAg清除率分別為16%及28%,停藥隨訪24周HBsAg清除率提升至32%。
這些研究均提示在HBeAg陰性CHB人群中聯(lián)合治療及延長療程均能提升療效。
綜上所述,HBsAg清除/轉(zhuǎn)換是HBeAg陰性CHB可靠的治療終點,但現(xiàn)有藥物單藥治療療效有限。
臨床中可采用個體化治療策略,在安全、有效的原則下聯(lián)合NA及PegIFN治療,根據(jù)患者HBsAg定量或下降幅度調(diào)整療程以盡可能追求HBsAg清除。